当初在上大学之前,终于摆脱了刷题的世界,也曾怒发冲冠的想去读读课外书。当初是对这些文学很感兴趣的,尤其是古诗词和小说的阅读,冥冥之中我总能感觉到作者想要表达的意图,意会不言传的感觉很爽。
现在想来,大学其实也读过一些书,不过随着时间的增长,读书的数量也随时间变化服从指数下降的分布规律。
不过还是要在百忙之中来拾起这个爱好,隔断时间写一本书的读后感,毕竟人不可偏科,缺少前辈在文字上的教诲是万万不行的。写一些自己的收获,和标准答案完全不同的想法。或许也是转移注意力吧,总比看那些浮躁的,没有营养的,低俗的娱乐视频要好得多,读读故事,修理修理自己的三观,没有浓郁的扯淡鸡汤,只是看看外面的世界。
故事背景
发生在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,书中并没有交代太多的历史背景,但是了解故事总得从背景出发,不然没有味道。
那个时候是美国历史上一个短暂而特殊的时期,史称“喧嚣年代”,指的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,资本主义的蓬勃发展,让美国从农业文明迅速进人了工业化的现代社会。同时,在一战后期参战的美国,因没有受到战争的重创反而大发战争财。而且政府实施“自由放任”的经济政策,能使经济运作更有效率。这创造了奇迹般的“柯立芝繁荣时代”。所以,当时美国国内经济形势一片大好,交通、矿产、建筑业扩展迅速,电器、汽车制造业猛然倔起,给不少美国人的生活带来前所未有的舒适,导致一些投机家在这类赌博性行业中一夜之间成为暴发户。
财富的多少成了评判一个人成功与否的标准,人们开始了盲目地赚钱,赚“快”钱,赚更多的钱;追逐变富裕,变得更富裕,大概是书中想表达的美国梦吧,浮躁与迷失。同时,美国的享乐主义在美国大行其道,传统清教徒式的道德观念和宗教信仰所推崇的“勤劳节俭”等思想,逐渐被追求个人财富、享受物质生活等消费享乐主义所取代,美国正处在新旧交替的历史交叉口。似乎每个国家的发展都要经过这么一段浮夸的时代。
故事大概
虽然之前的考试中,写作文重述故事是要扣分的,但是,能重述故事表明自己真的了解故事的前因后果和经过,能锻炼自己的表达能力和理解能力,为什么不写写呢?
尼克从中西部故乡来到纽约,在他住所旁边正是本书主人公盖茨比的豪华宅第。故事现在开始发生了,主人公詹姆斯·卡兹本是北达科他州的一个贫穷的农家子弟,自幼梦想做个出人头地的大人物。经过一番努力,他终于步步高升,并更名为杰伊·盖茨比。他在一个军训营里任中尉时,爱上了南方的大家闺秀黛茜·费,黛茜对他也情有所钟。后来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,盖茨比被调往欧洲。似是偶然却也是必然,黛茜因此和他分手,转而与一个出身于富豪家庭的纨绔子弟汤姆结了婚。可是当他戴着军功勋章在战争结束后从海外归来时,黛茜已沦为人妻。
盖茨比痛苦万分,他坚信是金钱让黛茜背叛了心灵的贞洁,于是立志要成为富翁,沉醉于爱情梦幻中的盖茨比艰苦创业,几年以后,由一个贫穷的军官奋斗成为百万富翁。他在黛茜府邸的对面建造起了一幢大厦,而这多年以来,吸引盖茨比的仅仅是黛西家的灯光,似乎是那心中唯一的白月光。盖茨比挥金如土,彻夜笙箫,每晚都在举行盛大的宴会,他这么多年的努力,只是想引起黛茜的注意,以挽回失去的爱情。
但是,此时他的生活已经混乱不堪,甚至自不知道丢失的东西到底是什么,纯洁的梦想早已被隐藏。也许会有一个漂亮的小姐姐突然出现,让他五年来的忠贞不渝一笔勾销。而黛茜婚后的生活并不幸福,因为汤姆另有情妇。物欲的满足并不能填补黛茜精神上的空虚。
他唯一的愿望是希望看到分别了五年的情人黛茜,当他们重逢时,盖茨比以为时光可以倒流,和旧情人继续重温旧梦。但是,在一次意外中,黛茜开车碾死了丈夫的情妇,丈夫嫁祸于盖茨比,盖茨比终于被害,最终彻底成为了牺牲品。盖茨比至死都没有发现黛茜脸上嘲弄的微笑,悲剧在于他把一切都献给了自己编织的美丽梦想,而黛茜作为他理想的化身,却只徒有美丽的躯壳。尽管黛茜早已移情别恋,尽管他清楚地听出“她的声音充满了金钱”,却仍不改初衷,固执地追求重温旧梦。人们在为盖茨比举行葬礼,黛茜居然没来送葬,和她丈夫此时却早已在欧洲旅行的路上。故事的叙述者尼克由此看透了上层社会有钱人和喧嚣、冷漠、空洞、虚假的大都市,离开纽约,回到了中西部的故乡。
此外,某一时刻曾怀疑那个年代,也许是作者可以描写,那时的人们是不是都在忙着挣钱,被钱蒙蔽双眼,夫妻结婚后却忙着偷情,有些匪夷所思。另外,书中的句子真的很优美,写的也很深刻,只可惜我弱鸡的文字功底表达不出作者的十分之一,这本书值得一读。
特别的读后感
标准答案是:揭露那个浮躁年代下浮躁的人,大概是想传递脚踏实地,不能被物质蒙蔽双眼,更要追求美好的心灵,坚定道德立场,回归淳朴的意思。
恕我直言,这层意思我真的没读出来,毕竟一千个人有一千个哈姆雷特。
- 不要为之前失去的东西而奋斗,等一个不爱自己的人,不就是在机场等待一艘船吗?为了一个不切实际的幻想而付出这么多,幻想是虚无的,而在幻想之上的付出也会更加虚无。
- 在浮躁的内心伴随着虚幻的梦想,盖茨比出发了,当他走过漫漫长路,觉得梦想很近。也许他不知道的是,梦想早已落在他的身后,落在城市外广袤的大地上;即使始终追赶不上曾经的梦幻,没关系,明天会跑的更快,去等待某个美好的早晨。
- 不如回归现实,但还是对未来充满美好的幻想,纵使过去留不住,不如去追寻新的美好。如果盖茨比选择了结婚,选择了花时间去陪陪家人,选择不再势利,选择了对全世界都温柔,那又是什么结局呢?
- 想起了之前的一个故事,拿来对比一下。盖茨比是:为了你,我愿意放弃这个世界。另外:为了你,我愿意热爱这个世界。完全的两个境界,后者更美。后者把失去当作是对自己的勉励,是对过去的尊重,是对曾经美好的致敬。前者呢?为了一个虚无的过去而放弃现在,没有从过去的失败中吸取教训,或者说,黛西多年的陪伴全部打了水漂,之后还会有更多的人离开盖茨比,让失去的东西不是白白失去,要值得她曾经的陪伴,要变成更好的自己。路还长,没有从失去中摆脱出来,没有开始新生活,漂浮的心没有去寻找正确的做法。
- 认为和美国梦无关,毕竟钱是自己正儿八经挣来的,还不能让人有钱了吗?病的是心态。
另外,书的结尾是:
于是我们奋力前进,却如同逆水行舟,注定要不停的退回过去。
讲真,的确是全书的升华,也猜不太透作者的意思。退回过去是指寻找过去淳朴的内心?还是在一段旅程后,记得退回过去看看自己为什么出发?
我个人理解偏向后者吧,因为无论人怎么进化,即使是2000年前的过去,坚韧、顽强、淳朴、善良、友善都是做人的基本准则,这些融入血液里的东西没必要退回去寻找。
可能自己的初心,在浮躁的尘世中被迷失、被诱惑、被尘封(比如经济繁荣美国梦带来的副作用等不良后果吧),这个时候才是退回过去,唤醒初心的目的所在吧。